“助残脱贫,决胜小康”—全国第三十次全国助残日
黄冈市启声听力语言康复中心
全国助残日是中国残疾人的节日。1990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从1991年5月15日开始实施,“全国助残日”活动即从1991年开始进行,迄今已是第三十次。
2020年5月17日第三十次全国助残日,因疫情影响,我中心开展以“助残脱贫,决胜小康”为主题的线上宣传。
第三十次全国助残日主题
“助残脱贫 决胜小康”
第三十次全国助残日宣传口号
- 决战脱贫攻坚 决胜全面小康
-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
- 坚决克服疫情影响 坚决打赢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战
- 倾情帮助残疾人 脱贫解困奔小康
- 加强残疾预防 健康助力小康
- 扶残助残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 倡导扶残助残良好风尚 营造文明进步社会环境
助残日的由来
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14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者。残疾人问题不仅涉及到他们自身,同时关系到他们的家庭,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发展,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助残日的目的
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是要唤起全社会支持残疾人事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普及人道主任教育;同时充分显示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和努力为社会做贡献的精神风貌,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也是为了普及《残疾人保障法》,使广大群众树立起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观念,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分享听力障碍相关的助残小知识
听力障碍是指各种原因导致人听觉困难,听不到或听不清环境声及言语声。其程度包括以下几种:
- 轻度:平均听阈26-40 dB HL,听悄悄话有困难
- 中度:平均听阈41-60 dB HL,噪声环境下听说话有困难
- 重度:平均听阈61-80 dB HL,大声说话才能听到
- 极重度:平均听阈≥81 dB HL,听大声说话有困难
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球人口的5%即4.66亿人患有听力障碍,其中儿童有3400万。听力障碍可影响儿童语言能力的发展,妨碍其正常学习和生活。据估计,到2050年,超过9亿人——或者说每10个人中就有一人将会丧失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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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家族性耳聋病史者
- 曾有过其他耳病史,如中耳炎、梅尼埃病
- 长期暴露于噪声环境中
- 有耳毒性药物应用史
- 患有慢性系统性疾病,如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
- 有不良嗜好,如吸烟、饮酒
- 长期精神压力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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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耳感染是儿童期听力障碍的主要病因,由于儿童独特的解剖特点,咽鼓管短平宽,细菌病毒容易侵入导致中耳炎,反复发作可造成听力障碍,进而影响语言发育。此外,遗传因素导致的儿童期迟发性听力损失也值得重视。
预防感冒、避免平躺喂奶或呛奶、洗澡或游泳时防止呛水和耳道进水、避免随意掏耳朵等,可减少中耳炎的发生;防止儿童头部外伤;减少娱乐噪声;加强体质锻炼、减少脑膜炎及流行性腮腺炎等病毒感染;谨慎使用耳毒性药物等可有效预防儿童期听力障碍。
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球11亿年轻人(年龄在12-35岁之间)因在娱乐场所接触噪音而面临听力损失的风险。因此,不良用耳习惯已经成为青少年听力障碍的主要病因,常表现为噪声性聋和突发性聋。青少年由于长时间使用耳机或音量过大(大于80分贝),可引起耳蜗毛细胞受损,从而引起噪音性聋;此外,沉迷电子游戏或熬夜、生活作息不规律、压力过大或身心过度疲惫,往往易导致突发性聋。
平常注意保持良好的用耳习惯,使用耳机时每次不超过半小时、并控制音量;规律作息,适量运动,保持心情舒畅,降低耳聋发生的几率;一旦发现听力异常,及时到医院就诊。
随着年龄的增长,听觉系统的机能也会逐渐发生退化,但听力障碍的产生和程度还与本人的生活习惯、膳食结构、基础性疾病、环境噪声以及遗传等方面的因素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老年人若要维持健康的听觉能力,一定要戒除喜嗜烟、酒的不良习惯,保持低盐、低脂、低糖的饮食方式,远离高分贝和长时间的噪声刺激,慎用对耳和肾脏有毒性的药物,积极预防和治疗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等可能导致血管硬化的疾病,保持规律的作息时间和平和豁达的心态。适度的体育锻炼和集体活动对保持听力健康也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
听力障碍确诊后,首先要确定听力障碍的程度、性质、病因,对于无法通过药物治疗恢复听力的障碍患者,需尽快选择合适的助听设备及时进行听力障碍康复,这是实现成功听觉康复的前提。一般认为,不能恢复的中度以上听力障碍患者应首选助听器进行听力补偿,还可借助相关的辅听设备(如个体FM系统),实现更好地聆听与交流;助听器无法获得满意的补偿效果时可考虑植入人工耳蜗进行听力重建,从而达到提高生活质量、正常参与社会的目的。
黄冈市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细则
一、康复救助范围
- 康复救助对象:年龄为0-15岁,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
- 康复救助对象条件:具有黄冈市户籍或有效居住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残疾评定指定医院、三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残疾儿童监护人有康复意愿,预期合理,有康复服务适应指征,并经定点康复机构评估有康复潜力,通过康复服务可以达到功能重建或改善。
二、康复救助内容和标准
- 听力、言语、智力和孤独症儿童康复提供听觉言语功能训练,运动、认知、沟通及适应性训练,康复训练救助时间每年不超过10个月,救助标准为0-6岁每人每年16000;7-10岁,每年康复训练救助时间每年不超过6个月元,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11-15岁,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康复机构。
- 多重残疾儿童同一年度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残疾类别接受机构康复训练救助。
三、康复救助程序
- 申请:残疾儿童监护人持家庭户口本、诊断证明书或残疾人证原件,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
- 审核:县级残联审核申请材料,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
- 救助: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到定点康复机构办理康复训练注册登记,接受康复训练。
- 咨询报名地点:
- 黄冈市启声听力语言康复中心
- 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农民街进1800米,黄冈市社会福利中心内。
- 杜再红
- 电话:15347160219